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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什么條件?失業保險待遇如何

失業打擊很大,很多人可能換不起房貸,沒有地方住,也吃不起飯。那么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什么條件?

依據《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的待遇

失業保險的待遇主要包括失業金、國家代繳基本醫療保險、失業期間的喪葬費和撫恤金、救濟金待遇。2018年參保人數只有19643萬人,年末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223萬人,全年累計為452萬人發放失業金待遇,平均失業金水平達到了1226元每月。

另外,失業保險基金還被用于穩崗補貼、創業補貼、技能提升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和職業培訓補貼等等。2019年國家將使用1000億元,促進職業技能提升。

失業金的領取時間是按照失業保險每繳費一年領取三個月失業保險待遇的標準規定的,但是繳費10年以上才可以最長領取24個月的失業金。

失業金的標準,國家要求要逐步過渡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還是越來越高的。

所以說,領取失業金實際上也是一種需要各種條件的事情,一般需要經縣級人社部門審核,到鎮、街道人社保障部門領取。

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什么條件?

失業保險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的主要項目之一?,F在普通老百姓失業,意味著沒有經濟收入,甚至沒錢吃飯。其實只要符合條件,就能領取社會保險之一的失業金了。

領取失業金要符合什么條件?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金領取標準

按照失業人員前12個月平均繳費基數確定,不滿1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0%;滿10年不滿20年的,平均繳費基數×45%;20年以上的,平均繳費基數×50%。核定后的待遇需在失業保險金上下限標準范圍內,目前最高不得超過1820元/月,最低不得低于975元/月。

什么情況下,失業者才能領取失業金?

失業金雖然可以領取,但是不是誰失業了都可以領取的,有一定的規定。那么,就業失業登記證可以辦理失業金嗎?《就業創業登記證》是記錄勞動者就業和失業情況的記錄,不是領取失業金的條件。用人單位辦理退工手續以及業務部門審核是待遇時需提供該材料。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用人單位與參保人員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應當及時為其出具證明,書面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且自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15日內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參加失業保險以及繳費情況等有關材料報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

失業人員應當持原單位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哪些情況意外失業可以領取失業金?

意外失業是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的,依據《失業保險規定》,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

(二)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且有求職要求。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外地畢業后檔案要遷到那個部門,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畢業后,通常由所在院校將學籍檔案發送至畢業生戶籍所在地的人才服務中心。

畢業生就業報到手續如下:

①須檔案到達我中心方可辦理就業手續。未就業畢業生(含就業未滿一年畢業生)檔案在異地的,憑用人單位的《接收函》、就業報到證到我中心辦理《調檔函(接收函)》,憑接收函、就業報到證到檔案所在地縣級以上人社部(或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辦理調檔、報到證改派。

②畢業生或用人單位憑畢業證、報到證、戶口遷移證、《普通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就業登記表》辦理報到手續,出具《就業介紹信》、《落戶證明書》;錄用為公務員的需提供錄取通知書;錄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還需提供增員報批單。

③憑《就業介紹信》到用人單位報到。

④憑《落戶證明書》到轄區派出所辦理入戶手續。

注:海外留學歸國人員須經教育部學歷認證后,憑就業報到證辦理報到手續。

失業金領取標準是怎么樣的

想知道失業金領取標準是怎么樣的,一起來看看下面的規定吧。

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根據新規定和中央、國務院關于提高低收入人員工資水平的要求,我市失業保險金月發放標準為:

1.累計繳費時間不滿5年的,發放標準為291元;

2.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的,發放標準為312元;

3.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的,發放標準為354元;

4.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的,發放標準為374元;

5.從領取失業保險金一年后,發放標準一律按291元發放。

2020年失業保險金多少錢一個月

1、被保險人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累計繳費時間1年以上不滿2年,可以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時間2年以上不滿3年,可以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時間3年以上不滿4年,可以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時間4年以上不滿5年,可以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時間5年以上的,其超過5年的部分,按照每滿一年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的辦法計算,確定增發的月數。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計算公式是:失業保險金=當地失業保險金每月發放標準×失業保險金領取期限。

各地區政策不同,具體可以上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官網查詢當地失業保險每月發放標準。

2020年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人社部官網顯示,《社會保險法》第四十五條和《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領取失業保險金,需要符合3個條件:一是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是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辦理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

在我們的生活中,如果我們想要購買失業保險的話是可以的,失業保險通常需要公司為員工進行購買,那么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哪些?下面,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失業保險金

失業保險金,是指失業保險經辦機構依法支付給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費用,是對失業人員在失業期間失去工資收入的一種臨時補償。失業保險金目的是為了保障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失業保險金依法從失業保險基金中列支。

二、辦理失業金需要什么材料

(1)用人單位應當從失業人員失業之日起3日內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告知其按照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7日內報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備案。用人單位不按規定為失業人員及時辦理失業保險手續,影響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賠償由此給失業人員造成的損失。

(2)職工失業后,應當持本單位為其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的證明,從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60日內到失業人員戶口所在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登記。

(3)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

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④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4)失業保險金按月申領。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根據失業人員所在社區(居民委員會)出具的失業人員就業情況證明,按月為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開具單證,由失業人員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

以上內容就是相關的回答,我們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應該是和社保一起進行購買的,我們在辦理失業保險的時候需要用到的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以及單位出具的解除勞動合同證明。

辦理失業金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并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系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恤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并領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后,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北京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北京失業金怎么領取?小編收集了相關資料,供大家參考!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本市城鎮失業人員,應自與用人單位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之日起,60日內持《職業指導培訓卡》、《戶口簿》、《身份證》、終止、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工作關系的證明和3張一寸免冠照片到戶口所在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進行失業登記,辦理申領失業保險金手續。用人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轉移失業人員檔案關系后,失業人員未按規定在60日內申領失業保險金的,街道、鎮勞動保障部門不再受理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其未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北京失業金領取條件是什么?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北京失業金能領多少?

失業保險金標準在現行基礎上平均每檔上調120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5年,月發放標準為1012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10年,月發放標準為1039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0年不滿15年,月發放標準為1066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15年不滿20年,月發放標準為1093元;

累計繳費時間滿20年以上,月發放標準為1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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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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