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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南昌市失業保險如何領???

編號為3772的網民留言反映:我2001年參加工作,曾在兩家公司工作過都交了,今年合同到期公司不再續簽合同。請問我這情況怎樣領取失業金,可以領多少個月?市人力資源和回復:您好,現根據政策回復如下:根據第三章第十五條規定
同時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金: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非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根據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保險繳費滿一年不滿兩年的可以領取3個月的失業保險金待遇。根據第十八條規定: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累計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3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2年不滿3年的,領取6個月;累計繳費3年不滿4年的,領取9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4年不滿5年的,領取12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5年不滿6年的,領取14個月;累計繳費時間滿6年以上的,每增加一年,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間可在14個月的基礎上增加1個月,但最長不超過24個月。請本人帶繳費手冊來南昌市失業保險處基金征繳科合并計算。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和查詢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和查詢失業人員必須在法定期限內領取保險金。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交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交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交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通常按照高于社會救濟金標準,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水平確定。

依國家有關規定,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為相當于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一150%,具體數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

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已經交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的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需要進行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查詢時候需要登錄當地的社會保障網站進行查詢。

農民工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來自秭歸的城區務工人員夏先生詢問:看了貴報《宜昌失業保險金上調》的報道后,我想問一下,農民工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記者高煒答復:宜昌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介紹:失業保險只能通過單位辦理,個人不能辦理,如單位辦理失業保險后,要想申領失業保險金需具備以下條件: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三)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

對于農民工享受的失業保險金的待遇,其一次性生活補助發放標準為當地城鎮失業人員失業保險金標準的50%,按2008年8月1日起執行的新標準,城鎮戶籍失業人員的失業保險金為420元,農民工的失業保險金為210元。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及查詢方法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和查詢

失業人員必須在法定期限內領取保險金。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按照規定累計交費時間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累計交費時間滿5年不足10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累計交費時間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失業保險金的標準通常按照高于社會救濟金標準,低于社會平均工資的水平確定。依國家有關規定,失業救濟金的發放標準為相當于當地民政部門規定的社會救濟金額的120%一150%,具體數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單位招用的農民合同制工人連續工作滿1年,本單位已經交納失業保險費,勞動合同期滿未續訂或者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其工作時間的長短,對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補助。

需要進行失業保險個人繳費記錄查詢時候需要登錄當地的社會保障網站進行查詢。

什么人可以享受失業保險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五險一金”中,參保者對失業保險的利用心存問號:什么人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失業保險如何領???就此,記者連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為參保者解答疑問。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事業單位職工失業后領取失業保險金,必須按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失業人員必須同時滿足上述條件,才能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

同時,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是有期限的,根據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時間確定。繳費時間滿1年不滿2年的,發4個月失業保險金;連續繳費時間每增加1年(不足1年按1年計發),加發2個月的失業保險金。但領取失業保險金最長期限不超過24個月。

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怎么規定的?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后,憑用人單位開據的終止、解除勞動關系證明,在60天內到戶籍所在地就業服務機構進行失業登記,并領取就業部門統一印制的《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服務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審核認定,并將結果及有關事項通知失業人員。

對具備領取失業保險金資格的失業人員,在其持有的《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記載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和有關補助標準;失業人員憑《就業失業登記證》按月到受理失業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其檔案由受理失業登記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管理,享受失業保險金期滿尚未就業的,檔案應移交當地職業介紹機構,實現就業的移交用人單位。

1、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按規定享受其他各項失業保險待遇:

(1) 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依法定程序辦理失業登記的;

(4)有求職要求,愿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2、勞動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具體包括下列情形:

(1)終止勞動合同的;

(2)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3)因用人單位不按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4)因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強迫勞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5)因用人單位克扣、拖欠工資,或者不按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勞動報酬,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6)因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或者集體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7)因用人單位扣押身份、資質、資歷等證件,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8)因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湖南失業保險如何領取

失業保險金是國家對失業人員職業期間的一種保障制度,但是失業保險金并不是所有失業人員都可以領取的。湖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有哪些呢?湖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標準有哪些呢?本文將為大家詳細講述湖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及標準。想要了解更多關于湖南失業保險如何領取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湖南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3.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4.求職者需在解除勞動關系之日起六十天內辦理。

湖南失業保險金期限領取標準

1.累計繳費年限滿1年不足2年的,領取3個月失業保險金;

2.累計繳費年限滿2年不足3年的,領取6個月失業保險金;

3.累計繳費年限滿3年不足4年的,領取9個月失業保險金;

4.累計繳費年限滿4年不足5年的,領取12個月失業保險金;

5.累計繳費年限滿5年不足6年的,領取14個月失業保險金;

6.累計繳費年限滿6年不足7年的,領取15個月失業保險金;

7.累計繳費年限滿7年不足8年的,領取16個月失業保險金;

8.累計繳費年限滿8年不足9年的,領取17個月失業保險金;

9.累計繳費年限滿9年不足10年的,領取18個月失業保險金;

10.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以上的,從第10年開始,累計年限每增加一年,增加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為24個月。

湖南失業保險金領取申請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2.《求職登記表》

3.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系的證明二份

4.戶口所在地或者常住街道(社區、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站(服務中心)開具的失業證明一份

5.失業人員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一寸免冠近照三張

湖南失業保險領取流程

1.單位至征繳中心辦理人員異動減少并繳清欠費。

2.到政務大廳失業人員登記窗口領取《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求職登記表》,失業人員本人填寫。帶上其他所需材料。

3.提交所需材料給失業人員登記窗口。

4.領取回執,憑回執領取《失業金領取證》及培訓通知單。

5.將《失業金領取證》、《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一份、解除勞動關系文件原件一份交到各區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并在失業保險取證上蓋章。

6.失業人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并及時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進行“人臉識別”建模。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介紹的關于湖南失業保險如何領取的知識。

江蘇失業保險如何領取條件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那么在江蘇繳納了失業保險的人員在失業時應該如何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呢?以下就是小編為你提供相關資料,希望對你有用。

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參保人員需具備以下條件才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

(1)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指下列人員:

①終止勞動合同的;

②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③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

注:

《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符合申領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可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失業前所在單位和本人足額繳納失業保險費的,繳費每滿1年享受2個月失業保險金,但最長領取期限不超過24個月。根據《社會保險法》及《江蘇省失業保險規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我市的失業保險核定標準為:

1.繳費不滿1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0%確定;

2.繳費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45%確定;

3.繳費20年以上的,按照失業人員失業前12個月月平均繳費基數的50%確定。

失業保險金最高不得超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最低不得低于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1.3倍。對2011年7月1日前已核定失業保險金的失業人員,其失業保險金標準仍按原規定執行。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待遇后重新就業的,再次失業時,繳費時間重新計算,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并計算,但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

若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

,參照我市對在職職工的規定,對其家屬一次性發給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

以上就是小編為你收集整理的關于江蘇失業保險領取的條件及失業保險領取的流程和辦事指南,希望以上信息能讓你清楚的了解如何領取江蘇的失業保險并順利領取到失業保險金以保障自己的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如何領取,領取失業保險有什么條件

申領失業保險的參保者才有機會領取失業金,并且所在單位和參保人按照規定繳費至少滿一年。其次,失業并不是失業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斷就業,但是因為各種不可抗力而被迫失業的人員。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況屬于不是本人意愿中...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領取失業保險有什么條件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申領失業保險的參保者才有機會領取失業金,并且所在單位和參保人按照規定繳費至少滿一年。

其次,失業并不是失業者的本意,其本人并不愿意中斷就業,但是因為各種不可抗力而被迫失業的人員。

根據勞動保障部門的相關規定可以了解到,以下情況屬于不是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勞動合同終止,職工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職工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因用人單位違法或者違反勞動合同而導致的職工辭職。

以上所述的四種情況均屬于被迫失業,可以根據相關規定申領失業保險金。

最后,有求職要求并且已經辦理失業登記的暫時失業者。辦理失業登記的主要目的是為了了解失業者的基本情況,評判其是否有資格領取失業保險金。

但是這些失業者必須要有求職要求,失業保險金只是給失業者的一種幫助,并不是長期支持其生活,失業者必須要上崗再就業,促進再就業是失業保險的一個重要功能。

再就業是失業者的義務,也是領取失業保險金的前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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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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