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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紅古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宣傳

紅古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解讀(一)根據《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蘭州市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辦法》、《紅古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實施方案》等文件精神,我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從2014年全面開始,計劃用三年時間(2014年至2016年)將2014年前征地產生的完全失地農民共計4364人全部納入社會養老保險體系。
按區《實施方案》的要求,2014年和2015年,集中解決2009年5月《甘肅省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暫行辦法》出臺前的公益用途項目和2009年5月后區屬征地項目產生的完全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2016年,只解決蘭鋁征地項目產生的完全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問題。
也就是說,如果你們家的地在2014年以前被征收而成為完全失地農民,并且不是蘭鋁項目征地的,最后參保的時限為今年年底,希望廣大失地農民朋友們珍惜這次機會,盡早參保,享受政府這一惠民政策。

黃岡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什么?

農民失去土地以后,經濟來源將會出現不穩定的情況,黃岡市為了保障失地農民的利益,相繼出臺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制度,保障農民的權益。下面小編就為失地農民解讀相關政策。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1、承包地被區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征收;

2、被征地時持有《農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3、被征地時戶口在征地所在地;

4、被征地后家庭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含0.3畝);

5、被征地時年滿16周歲。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金待遇

男性年齡在60周歲以上,女性年齡在55周歲以上的失地農民,按15年期限,從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資金用于養老保險費用的支付,個人不負擔繳費。從失地的當月起,開始領取養老保險。

男性年齡在45-60周歲之間,女性年齡在40-55周歲之間的失地農民應加入到城鎮靈活就業人員養老保險中。

男性45周歲以下,女性40周歲以下的失地農民,這部分失地農民自謀職業后,應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項目,憑借失地農民身份證明,享受一定的養老保險繳費的優惠待遇。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比例

政府出資應在50%以上,集體出資應在30%左右,個人出資在20%左右。失地農民達到繳費年限后,可以領取養老保險金。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標準

全市統一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標準,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時上年度全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計算確定。武漢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為16160元,3倍即48480元。被征地時年滿60周歲的人員,按照不低于被征地時上年度全市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倍給予全額補償;被征地時60周歲以下(59周歲至16周歲)的人員,年齡每降低1歲,補償標準按全額補償的1%遞減。

農民養老保險政策,2019年寧夏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現在大家還比價陌生的一種保險,可能有的人還不是很熟悉,它是指國家依法建立的保護被征地農民養老的保障制度。那么,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新政策是什么?申請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應具備哪些條件?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申報程序是什么?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如何繳納?養老金的支付標準是什么?以上問題將在本文中回答。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新政策

<P>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條件

(一)土地被依法批準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足0.3畝(以村民小組為單位)的農業人口。

(二)失地時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基本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同時提供能夠證明是失地農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戶籍、征地協議或合同及聯產承包責任制土地承包合同書等。

二、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申請流程

1.所需材料:

(一)土地二輪承包合同(名冊、證書)復印件;

(二)征地協議復印件;

(三)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復印件;

(四)五張同底2寸彩照。

(五)《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申報表》(一式四份)

2.申請流程:

(一)符合要求的農民以小組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

(二)村委會召開會議表決;

(三)公示7日;

(四)填寫《申報表》及花名冊并簽字蓋章;

(五)上報人民政府、公安去、國土資源部門審核;

(六)復核并辦理登記手續。

三、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如何繳納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基金主要有統籌基金和個人帳戶基金兩部分構成。

(一)統籌基金:由政府出資、村(組)集體出資和其它資金構成,村(組)集體出資部分從土地補償安置費中按20%提取交納。

(二)個人帳戶基金:個人自愿繳費標準分為3600元和6600元兩個檔次。失地農民可自愿選擇其中一檔,一經選定,不得變動。

四、失地農民養老金領取標準

(一)達到領取年齡的失地農民:

1、個人未繳費的,80元/人、月;

2、個人繳費3600元的,120元/人、月;

3、個人繳費6600元的,160元/人、月。

(二)納入養老保險的失地農民,在男性年滿60周歲,女性年滿55周歲的次月起,可享受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本辦法實施前未參保的失地農民,男現已年滿60周歲,女現已年滿55周歲的,由政府從本辦法實行起發放基礎養老保險金。

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許多農村居民面臨著征地的困境。做好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工作,是失地農民老年生活的責任。作為失地農民本身,應進一步了解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有關政策,維護失地農民的權益。

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對繳費標準、補貼、繳費原則及繳費資金籌集做出明確的規定,比如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O周歲及以上失地農民繳納養老保險可按月繳納,同時也可以按照當地最低工資進行繳納。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一、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1、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O周歲及以上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可按月繳納,繳費基數為60%,或者按照當地最低工資作為繳費基數,繳費比例為22%。2、男年滿45周歲不滿55周歲、女年滿40周歲不滿5O周歲失地農民可選擇按月繳納或當地最低工資為標準繳納,按月繳納繳費基數為60%―100%;按當地最低工資繳納,繳費比例為22%。3、男年滿18周歲不滿45周歲、女年滿18周歲不滿40周歲失地農民就業后,可按照靈活就業人員參保。

二、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標準1、按月繳費基數60%―100%的標準為基數繳費①基礎養老金=月繳費基數×20%;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③特區補貼=30元。2、按最低工資標準為基數繳費①基礎養老金=退養時本市最低工資標準×20%;②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儲存額÷120;③特區補貼=30元。

三、2017年廈門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原則1、已經失地農民自愿參保為主,新失地農民原則上參保,并按規定繳費;2、失地農民自愿原則,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同檔次的養老保險,每人只能享受一份養老保險。3、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門檻低,多種檔次選擇;

介紹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是怎樣的?

政府征收農民土地的話,失地農民的養老問題就成了一個受關注的問題了。據此,推出了一項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這個保障措施。浙江失地農民的補償金在1.9萬元到5.4萬元不等,按照不同年齡交納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保障失地農民晚年生活。本文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浙江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吧。

2017年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一、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對象

1、農民土地被征后,人均面積不足0.3畝的農業人口;

2、年滿16周歲且未參加城鎮醫療保險的失地農民,同時可以提供相關農村戶籍證明材料。

二、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

1、第一檔

繳費標準(每人):7000元

2、第二檔

繳費標準(每人):10000元

3、第三檔

繳費標準(每人):18000元

4、第四檔

繳費標準(每人):26000元

三、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

1、第一檔

領取標準(每月):250元

2、第二檔

待遇標準(每月):300元

3、第三檔

待遇標準(每月):380元

4、第四檔

待遇標準(每月):470元

四、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補償標準

1、一級區片為60000元/畝;

2、二級區片為54000元/畝;

3、三級區片為46000元/畝;

4、征收林地、未利用地按耕地標準的50%補償;

5、安置補助費全市統一為30000元/畝。

五、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人數計算

1、市區5級以內為2.6人/畝;

2、6級為2.2人/畝;

3、7級為1.8人/畝;

4、8級為1.4人/畝;

5、征用山林的,按1/2計算。

六、浙江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辦理流程

1、自征地農轉非通知書下達之日起,被征地單位應在三個月內,將農轉非人員名單(應明確其中的應參保人員)等相關資料報鄉鎮(街道)政府確認后,上報區國土資源局審查,區國土資源局報市國土資源局審核。

2、市國土資源局在l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通知被征地單位辦理參加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相關手續。

3、征地農轉非人員參加“雙低”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其所在村(社區)或集體經濟組織審查報當地鎮(鄉)政府或街道辦事處審批后,由被征地單位向農轉非人員戶口所在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雙低”養老保險參保手續,繳納70%的養老保險費;向市就業管理服務局辦理失業保險參保手續,繳納70%的失業保險費。

4、農轉非人員按70%標準一次性繳納“雙低”養老保險費和失業保險費后,市社保經辦機構抄告給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將市財政補貼的30%社保費用撥付給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5、市財政補貼給被征地單位的30%社保費用,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審核后抄告給市財政局,市財政局在5個工作日內將資金撥付給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由市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撥付給被征地單位,納入其農轉非人員社保資金專戶。

農村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政策無疑是一項利國利民的好政策。農民靠地吃飯,當沒有了地,養老自然是個問題,這一政策的出臺,解決了這一問題。關于浙江省的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的相關政策,本文也已經給了非常詳細的說明,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有哪些?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是政府征收土地后為農村居民老年后提供必要的老年保障所制定的制度。下文將為大家詳細介紹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

一、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對象政府依法征收土地造成農村居民失去全部或大部分土地,年滿16周歲及以上居民。

、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領取標準1、年滿60周歲,未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老年人可領取失地養老金。2、已年滿60周歲,未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老年人,不用繳費即可領取失地農民養老金。三、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標準1、失地農民領取年齡不足15年,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2、失地農民養老保險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該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得超過15年。

四、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分為5個檔次,分別為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

五、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范圍失地農民耕種面積小于0.3畝,16周以上,未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農村戶籍居民。

六、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鶖凳У剞r民養老保險繳納,男年齡滿51周歲,女年齡滿46周歲,可按照全省去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為基數繳納養老保險。

七、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補貼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不足15年的,養老保險補貼為個人一次性躉繳額的5%。八、2017年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標準失地農民養老保險繳納分為統籌基金、個人帳戶基金兩部分構成。1、統籌基金:由政府出資、村(組)集體出資和其它資金構成,村(組)集體出資部分從土地補償安置費中按20%提取交納。2、個人帳戶基金:個人自愿繳費標準分為3600元和6600元兩個檔次。失地農民可自愿選擇其中一檔,一經選定,不得變動。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政策的具體內容

失地農民養老保險規定18歲以上者可自愿參保,失地農民指因政府統一征收農村集體土地而導致失去全部或部分土地,且征地時對所征土地享有承包經營權的人員。規定年滿18周歲及以上的失地農民方可自愿參保,年齡以居民身份證登載的出生日期為準,征地時間以征地批文為準。

因非依法征地導致失去土地的人員不屬于失地農民范圍;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但所承包土地被其出租、轉租者也不屬于保障范圍;失地農民被錄用為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參軍入伍后轉為軍官、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也不在保障范圍。

多檔繳費標準供選擇:先期試點的3個縣、區,共有3檔繳費標準供失地農民選擇。五華區和呈貢縣執行同一標準,190元/人/月、150元/人.月和120元/人/月,富民縣的繳費標準為150元/人/月、110元/人/月和80元/人/月。全面推廣后,也將根據各縣、區經濟發展等情況制定多檔繳費標準,供失地農民選擇。失地農民以村(居)委會或村(居)民小組(股份合作社)為單位參保,保險費繳納可選擇數年一繳、一年一繳、一年數繳或一月一繳等多種方式,首次參保須繳納不少于1年的保險費。個人參保集體補助政府補貼

失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執行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貼的原則。其中,1998年12月31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60%、政府補貼40%;1999年1月1日以后至試點方案實施以前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70%,政府補貼30%;試點方案實施后全部失去土地的失地農民,個人參保和集體補助繳納當期繳費標準的80%,政府補貼20%。年齡不同繳費年限不同

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一確定最低繳費年限不同的是,試點方案中,失地農民養老保險參保人繳費年限與參保人年齡有著直接關系,分為3個標準。男60周歲、女55周歲及以下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15年;男60周歲、女55周歲以上至男70周歲、女65周歲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以15年計,每增加1周歲減繳1年;男70周歲、女65周歲以上人員參保,最低繳費年限為5年。

門診報銷具體的辦理手續和政策是什么?

高血壓是很多老年人都會有的病,但是現在年輕人也有許多患上了。關于高血壓、糖尿病的門診醫保報銷的相關政策,什么時間實施?具體的辦理手續和政策是什么?

城鄉居民 “兩病”患者,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后,可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自愿選擇一個定點醫療機構作為門診用藥的醫療機構。門診用藥使用統籌金年度起付線為100元,起付線以內的費用由參保人員自付。高血壓患者降壓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糖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報銷比例為50%,在二級以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報銷比例為55%。已經認定為高血壓和糖尿病的門診慢性病患者不重復享受待遇。

保障對象

在省內參加居民醫保并需要采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不含已通過居民醫?!皟刹 遍T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人員)。已通過居民醫?!皟刹 遍T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人員按照已有制度安排享受待遇。

保障水平

以二級及以下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為依托(不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對保障對象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不設起付線。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高血壓為225元/年/人,糖尿病為375元/年/人。對同時患有“兩病”的保障對象,分別享受相應待遇。保障對象一般就近選取1家醫療機構作為個人“兩病”門診就醫用藥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將首診醫療機構作為個人定點。

“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僅限符合條件的患者本人享受,年度報銷金額未達到最高支付限額的,年底不結轉,家庭成員不能享受。保障對象有斷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待遇。

政策銜接

要做好與現有門診保障政策的銜接,確保參保群眾待遇水平不降低,對“兩病”鎖定用藥以外的其他藥品費用以及納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圍“兩病”患者的費用,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保障對象病情嚴重,符合統籌地區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條件的,評審通過后按照統籌地區規定享受門診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同時停止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要做好與住院保障的銜接,進一步規范入院標準,推動合理診療和科學施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按照統籌地區住院報銷政策執行,不能同時報銷“兩病”門診用藥費用。堅決杜絕重復報銷、重復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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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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