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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伍軍人養老保險政策

門診報銷具體的辦理手續和政策是什么?

高血壓是很多老年人都會有的病,但是現在年輕人也有許多患上了。關于高血壓、糖尿病的門診醫保報銷的相關政策,什么時間實施?具體的辦理手續和政策是什么?

城鄉居民 “兩病”患者,經二級及以上定點醫療機構確診后,可在一個自然年度內自愿選擇一個定點醫療機構作為門診用藥的醫療機構。門診用藥使用統籌金年度起付線為100元,起付線以內的費用由參保人員自付。高血壓患者降壓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300元,糖尿病患者降糖藥年度統籌金最高支付限額為500元。在二級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報銷比例為50%,在二級以下基層定點醫療機構門診用藥,報銷比例為55%。已經認定為高血壓和糖尿病的門診慢性病患者不重復享受待遇。

保障對象

在省內參加居民醫保并需要采取藥物治療的“兩病”患者(不含已通過居民醫?!皟刹 遍T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人員)。已通過居民醫?!皟刹 遍T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人員按照已有制度安排享受待遇。

保障水平

以二級及以下醫保定點公立醫療機構為依托(不含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診所,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對保障對象門診發生的降血壓、降血糖藥品費用由統籌基金支付,政策范圍內統籌基金報銷比例為50%,不設起付線。統籌基金最高支付限額,高血壓為225元/年/人,糖尿病為375元/年/人。對同時患有“兩病”的保障對象,分別享受相應待遇。保障對象一般就近選取1家醫療機構作為個人“兩病”門診就醫用藥定點醫療機構,原則上將首診醫療機構作為個人定點。

“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政策僅限符合條件的患者本人享受,年度報銷金額未達到最高支付限額的,年底不結轉,家庭成員不能享受。保障對象有斷保、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死亡等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待遇。

政策銜接

要做好與現有門診保障政策的銜接,確保參保群眾待遇水平不降低,對“兩病”鎖定用藥以外的其他藥品費用以及納入門診慢性病、特殊病保障范圍“兩病”患者的費用,繼續按現行政策執行。保障對象病情嚴重,符合統籌地區門診慢性病、特殊病評審條件的,評審通過后按照統籌地區規定享受門診慢性病、特殊病待遇,同時停止享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待遇。要做好與住院保障的銜接,進一步規范入院標準,推動合理診療和科學施治。住院期間的醫療費用按照統籌地區住院報銷政策執行,不能同時報銷“兩病”門診用藥費用。堅決杜絕重復報銷、重復享受待遇。

2019農村社會保險新政策是怎樣的,農村社會保險新政策

為了保障人民的權益,給人民一定的補償,現在不僅勞動者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農村群眾也可以享受社會保險,農村社會保險具有重要意義。那么,農村社會保險的新政策是什么?

新農村社會保險政策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簡稱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旨在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養老待遇由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由政府組織實施的一項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是國家社會保險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

一、參保條件

根據政府頒發〔2010〕187號文件第五條規定:新農保參保對象為具有本縣農村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均可以參加新農保;根據政府頒發〔2011〕156號文件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參保對象為具有本縣戶籍、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不符合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條件的城鎮非從業居民均可以參加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

二、繳費檔次

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繳費標準也調整為12個檔次,最低100元,最高2000元。要求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并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備案。

在“意見”中明確,在個人繳費上,今后參加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人員應當按規定繳納養老保險費。繳費標準目前設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省(區、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增設繳費檔次,最高繳費檔次標準原則上不超過當地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會同財政部依據城鄉居民收入增長等情;況適時調整繳費檔次標準。參保人自主選擇檔次繳費,多繳多得。

新型農村醫療保險給農村人民帶來了更多的保障,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旨在保障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建立了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政府補助相結合的籌資模式。

對社會保險新政策的理解,社會保險新政策

新的社會保障政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大家或許不是特別的清楚這個問題,隨著通貨膨脹的加劇,養老保障變得越來越重要。為了保障自己的養老生活,很多人選擇了養老保險,這使得人們對養老保險的需求增加。有關部門旨在切實保護參加城鎮企業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的合法權益,出臺社會養老保險新政策,保障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和城鎮就業時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順利轉移和延續。

《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于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得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被保險人跨省流動就業的,由被保險人所在地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被保險人出具繳費證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之轉移。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按下列方法計算轉移資金: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按1998年1月1日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計算,總轉移率為12%,保險繳費不足一年的,按照實際繳費月計算轉移率。

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政策

新政策規定,凡符合條件的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均可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符合條件的普通外籍職工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具體保險項目,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后,這些流動人口享受的社會保障水平將有明顯提高。

對于按照新政申請繳納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人員,所需準備的材料與一般規定并無區別?!奔炊喑鲆环莶牧?,其他地方勞動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工記錄登記表》

。

雖然新的社會保障政策規定,在外省城鎮登記的職工,符合條件的,應當繳納社會保障。但在新政策出臺前,用人單位已經為外籍員工繳納了綜合保險,目前仍處于合同期。他們可以通過協商決定是繼續繳納綜合保險還是轉入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需要說明的是,這類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與單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新一輪合同期內應當按此次新政規定,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另外,新政實施之后,單位新進外來從業人員,按規定應當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則必須按規定執行。

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是什么,上海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

社會保險是為社會人口提供基本保障的保險,是國家的既定政策,人們也非常關注社會保障,那么2014年上海最新的城鎮保險政策是什么?

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

政策規定,所有符合條件的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均可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符合條件的普通外來從業者可具體參保項目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和失業保險。參加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后,這些外來人員享受到的社會保障水平將得到明顯提高。

外來人員按新政申請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需要準備的材料與一般規定相比差別不大,“就是多了一個材料,外地勞動力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工備案登記表

雖然新的社會保障政策規定,在外省城鎮登記的職工,符合條件的,應當繳納社會保障。但在新政策出臺前,用人單位已經為外籍員工繳納了綜合保險,目前仍處于合同期,他們可以通過協商決定是繼續繳納綜合保險還是轉入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需要說明的是,這類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與單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新一輪合同期內應當按此次新政規定,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另外,新政實施之后,單位新進外來從業人員,按規定應當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則必須按規定執行。

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是怎樣的

欲了解更多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請參見以下介紹。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新政策規定,凡符合條件的普通外來務工人員均可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

符合條件的普通外籍職工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等具體保險項目。參加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后,這些流動人口享受的社會保障水平將有明顯提高。

對于按照新政策申請繳納上海市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所需準備的材料與一般規定相差不大?!奔炊喑鲆环莶牧?,其他地方勞動管理部門出具的用工記錄登記表。

雖然社保新政規定,外省市城鎮戶籍的從業人員,符合條件的,應當繳納社保。但是新政出臺前用人單位已經替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保,且目前還在合同期內的,可以協商決定是繼續繳納綜保還是改交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需要說明的是,這類人群合同到期后如果與單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新一輪合同期內應當按此次新政規定,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另外,新政實施之后,單位新進外來從業人員,按規定應當繳納上海城鎮職工社會保險的,則必須按規定執行。

上海市城鎮社會保險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和生育保險。

大城鎮就是俗稱的城保,小城鎮就是鎮保,兩者的繳費比例不同。

城保的繳費比例是:養老保險30%(單位22%,個人8%),醫療保險14%(單位12%,個人2%),失業保險3%(單位2%,個人1%),工傷和生育保險各為0.5%(單位繳納,個人不繳納)。

城鎮保險繳費比例為25%,其中養老保險17%,醫療保險5%,失業保險2%,工傷保險0.5%,生育保險0.5%,即:上一年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單位繳費,個人不繳費。

社會保險新政策有哪些,社會保險新政策介紹

社會保險的新政策是什么?社會保險大家或許都一直會有關注,相關政策大家有關注嗎?《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暫行辦法》適用于所有參加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包括農民工。已經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人員,不得再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

被保險人跨省流動就業的,由被保險人所在地原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為被保險人出具繳費證明,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隨之轉移。參保人員達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條件的,其在各地的參保繳費年限合并計算,個人賬戶儲存額(含本息,下同)累計計算;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其中出國定居和到香港、澳門、臺灣地區定居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轉移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時,轉移資金按以下方式計算:

(一)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二)統籌基金(單位繳費):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1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

參保人員跨省流動就業,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參保人員返回戶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下同)就業參保的,戶籍所在地的相關社保經辦機構應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

(二)參保人員未返回戶籍所在地就業參保的,由新參保地的社保經辦機構為其及時辦理轉移接續手續。但對男性年滿50周歲和女性年滿40周歲的,應在原參保地繼續保留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同時在新參保地建立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記錄單位和個人全部繳費。參保人員再次跨省流動就業或在新參保地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將臨時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賬戶中的全部繳費本息,轉移歸集到原參保地或待遇領取地。

(三)參保人員經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批準調動,且與調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并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不受以上年齡規定限制,應在調入地及時辦理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手續。

跨省流動就業的參保人員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按下列規定確定其待遇領取地:

(一)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二)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10年的,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三)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10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10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四)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每個參保地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0年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和相應基金在戶籍所在地征收,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019年甘肅農村社保政策及繳費標準是怎樣的

想要了解更多關于甘肅農村社保政策及繳費標準是怎樣的知識,請看下面的介紹。

農村社保,即是農村社會保險,包括農村養老保險與農村醫療保險,是由政府組織引導,采取社會統籌和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采取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籌資方式,以保障農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種養老保險政策。

甘肅農村社保政策

參保人群:年滿16周歲(不含在校學生)、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農村居民,可以在戶籍地自愿參加新農保。

參保手續及流程:1、參保辦理以村(社區、居委)為單位,參保單位辦理登記手續,首次參保時應填寫《參加養老保障(險)單位登記表》。2、符合參保條件的人員隨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寸免冠照片一張,到村(含居委、社區,下同)勞動保障管理服務站提出參保申請,由村負責初審參保資格并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公示單》公示一周,無異議的人員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基本情況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參保人員若為現已軍人或退伍軍人,提供人武部出具的從軍證明,填寫《農民基本養老保險服役士兵政府補助申請表》,報鎮(街道)勞動保障管理服務所。

甘肅農村社保繳費標準

1月11日,記者從甘肅省民政工作會議上獲悉,今年,甘肅省民政廳將提請省委省政府繼續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同時,甘肅省將制定并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性文件;協調制定有條件的事業單位轉制為社會組織等政策性文件。

去年城關低保月人均達380元

甘肅省城市低保指導標準提高10%、達到380元/月,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0%、達到328元;農村低保指導標準提高11%、達到2434元/年,月人均補助水平提高11%、達到129元;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提高40%、達到3514元。在此基礎上,提高了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補助水平,使甘肅省136.9萬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全部實現了收入上的“政策性脫貧”。建成城鄉日間照料中心1419個,新增床位1.34萬張。

繼續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

今年,甘肅省補助水平將持續提高。按照低保線與扶貧線保持一致的要求,制定低保標準量化調整辦法,建立低保標準與居民消費支出掛鉤機制,提請省委省政府繼續提高城鄉低保保障標準和農村五保供養省級補助標準,尤其是提高農村低保一、二類對象補助水平,使其實現“政策性脫貧”。困難群眾要應保盡保,對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凡符合農村低保三、四類條件的應納入低保范圍。

制定并落實醫養結合政策性文件

居家養老是絕大多數老年人的意愿和實際選擇,甘肅省將在今年優先發展居家養老,甘肅省民政廳將實施中央專項福彩公益金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項目,推動建立居家養老購買服務制度,大力發展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網點,拓展服務項目和范圍,扶持為老服務企業和組織。實施“互聯網+智慧養老”行動,年內力爭省級建成居家養老服務信息云平臺,市州建成信息服務平臺,部分40萬人口以上的縣市區建成網絡分中心。支持建設不少于1000個的農村互助老人幸福院和一定數量的五保家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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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2021-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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